复审申请:
1、(请点击下载)⇒复审申请;
2、(请点击下载)⇒修正说明模板;
3、(请点击下载)⇒复审申请送审文件清单。
申请人按伦理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对方案进行修改后,应以“复审申请”的方式再次送审,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暂停研究项目重新启动,应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请,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诉不同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
1、复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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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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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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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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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书
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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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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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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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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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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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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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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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单位主要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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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主要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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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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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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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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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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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按伦理审查意见修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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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伦理审查意见修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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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修改的部分,并对伦理审查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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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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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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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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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审资料不齐全,补充/修改送审资料后递交。具体如下:
受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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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审资料齐全,同意受理,受理号为:
受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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