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 | 岗位编号 | 地点 |
2022年8月4日 (周四) | 8:30-10:00 | 1-1、1-2、1-3、1-4、1-5、1-6、1-7、1-8、1-9、1-10、1-11、1-12、1-13、1-14 |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号英东门诊九楼学术报告厅 |
2022年8月4日 (周四) | 10:00-11:30 | 1-15、1-16、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 |
2022年8月4日 (周四) | 14:30-16:00 | 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4 |
2022年8月4日 (周四) | 16:00-17:30 | 1-45、1-46、1-47、1-48、1-49、1-50、1-52、1-53、1-54、1-55、1-56 |
2022年8月5日 (周五) | 8:30-11:00 | 1-41 |
2022年8月5日 (周五) | 11:00-12:00 | 1-42、1-43 |
2022年8月4日(周四) | 8:30-12:00 | 1-60、1-61、1-63、1-64、1-65、1-66、1-67、1-69、1-70、1-71、1-75、1-76、1-77、1-78、1-80、1-82、1-84、1-86、1-87、1-88、1-89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南沙医院行政楼一楼旧饭堂 |
2022年8月4日(周四) | 14:00-17:30 | 1-91、1-92、1-93、1-94、1-95、1-97、1-98、1-99、1-100、1-101、1-104、1-105、1-106、1-107、1-108、1-111、1-112、1-113 |
2022年8月5日(周五) | 8:30-12:00 | 1-109、1-110 |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请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前来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可不携带),如果为集体户,请携带户口簿本人页原件,首页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与户主章);
4、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可用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7、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有要求者提供。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上传成绩单或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说明代替);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岗位有要求者提供。在毕业生成绩单已标注“专业型”的应届毕业生无需另外提供。2022年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请提供培训专业基地出具的培训证明);
9、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明细,岗位有要求者提供)
10、1-44总院保健专职人员岗位考生另须携带从事保健工作经历的材料(加盖单位或人事部公章);1-45总院党办宣传岗、1-46总院人事部人力资源管理岗岗位考生另须携带中共党员证明;
11、个人简历1份;
1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
13、考生健康申明卡(附件2)
(二)电子版材料
1、个人信息采集表:
请下载《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填写完整,以“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1-1总院老年病科心血管内科医生-张三”;
2、个人简历:
(1)PDF格式,大小在1024K以下;
(2)简历内容、格式自定。同样以“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2份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总院、鹤洞分院岗位:rsliziwei@gz.gov.cn,南沙医院岗位:nsyyrsk@gz.gov.cn)。邮件主题与电子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8日,逾期未发送邮件,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资料不属实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当天补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面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防疫的措施和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以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 .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情况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复审和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所有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广州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注: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三)关注身体状况
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面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和《考生健康申明卡》(附件3),并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时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健康申明卡》。
2、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因疫情形势再有变化影响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我院将及时发布网页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2:考生健康申明卡.doc
附件3:个人信息采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