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诊疗用药需求,保障医疗质量、患者诊疗安全,做好院外电子处方合规监管,完善电子处方闭环管理及服务。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邀请有实力、有经验的公司参加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外处方流转系统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题: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遴选院外处方流转系统
二、平台服务期限:1年
三、平台服务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人,且最近二年内没有违规违纪及刑事犯罪记录(需出示企业承诺函,格式自拟)。
2、平台服务商应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平台服务商应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若非自有产权需取得相应授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5、单位负责人同时对药店存在控股、经营关系的,不得参加。
四、平台服务商综合实力要求
1、平台服务商企业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备案证明,若非自有产权需取得相应授权。(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平台服务商或授权合作方提供近年来搭建院外处方流转平台的相关案例,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平台服务商具备广州本地化技术支撑服务能力,在服务质保期内2个小时到达现场(需出示企业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平台技术服务要求
1.合作药店系统对接
具有实现平台与院外合作药店的系统对接的能力,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接口:药品库存查询、收费确认、发药确认、退费确认接口功能。
2.平台处方流转信息化功能
有针对性、多场景的处方缴费、取药的流程规划与服务方案。处方流转过程需有处方审核留痕、支持在线处方审核;支持医院维护、修改药品目录;提供电子签章服务,支持电子处方、处方打印;支持对接符合准入要求的正规社会零售药店;实现处方共享,由患者自由选择药店购买药品;平台可监控合作药店的药品价格。
3.平台患者处方服务
支持患者选择多种结算方式(微信、支付宝、线下支付等);支持到店取药及物流配送等多种取药方式。
4.药品配送管理
建立配送管理体系,可提供院内药品配送服务,可查询药品物流信息、配送记录、签收记录等。药品配送闭环管理、全程留痕。
5.药品售后管理
企业应当具备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具备投诉管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评估、处理措施、反馈和事后跟踪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
6.多方对接、药品管理
平台支持与药店ERP系统及按医院要求的对应系统进行对接,做好药品管理。
7.医院管理
支持提供医院管理后台,对平台服务等进行管理、监督。根据医院需要定制各种报表。
8. 系统接口
支持对接医院系统接口,接口规范由医院提供。
9. 保密协议
严格遵守安全保密条款。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中午12:00前。
七、报名材料包括:公司资质简介、建设方案、成功案例、联系方式等。将报名材料形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SYYJK@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命名规则:院外处方流转系统+公司名称)。
(联系人:唐药师,联系电话:020-81067031)